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竹溪县集中婚姻登记处服务指南
一、政策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(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) 2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(国务院令〔2003〕第387号) 3、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》(民政部2003年9月25日发布)
二、集中婚姻登记处的管辖范围: 蒋家堰镇、中峰镇、龙坝乡、城关镇、水坪镇、县河镇。 (集中登记范围之外的,由当事人户口所在乡镇民政所办理)
三、集中婚姻登记处受理业务范围: 结婚登记、复婚登记、补办结婚登记、补发结(离)婚登记、撤销婚姻登记。
四、婚姻登记收费标准 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; 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; 国内补办登记每对9元; 补发婚姻证件每对9元。
五、监督电话 2726203
六、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。上午8:30-12:00 下午2:30-5:30。
七、地址 竹溪县建设路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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